中介
物流領域必須要談到的是運營,而運營中則不得不提信息中介渠道。運輸的來車渠道一般有自調車、信息中介、供應商、自有車。
曾經我在某公司運營部長崗位奮斗超過十年,從2003年起就將信息中介渠道作為打壓的渠道,今天我來說說信息中介的這個大“坑”。
說之前先講下物流公司來車的渠道
我一般將運輸的來車渠道分成四個
自調車渠道
非通過供應商或未簽約貨運信息渠道的一種調車模式,一般有通過短信、電話、網上調車、到停車現場等方式與實際承運人聯系調車的模式,調車不會產生任何信息中介費用,與承運人簽定《運輸協議》,運費直接支付給承運人的一種調車渠道。
中介信息渠道
由與未簽訂供應商合同的貨運部、信息部、配載部、個人(通稱中介)提供車輛信息的一種調車模式;中介一般向實際承運人收取一定的信息費,與承運人簽定《運輸協議》并支付運費給司機。
供應商渠道
與公司簽訂1個月以上的合同,采用委托單方式下單及網銀或轉帳的方式結款,根據價格、結算是否固定,合同主體分為車主供應商、非車主供應商,結算方式可以靈活,定期、定額、到付等。
自有車渠道
公司自購車輛的一種方式,比如鑫邦物流,始終堅持自建營業(yè)網點、自購進口車輛、搭建最優(yōu)線路。
渠道的采購策略:自有車渠道優(yōu)先,其次自調車、供應商,信息中介渠道在最后。為什么將信息中介渠道最后的策略,主要有以下考慮
1)信息費是中介主要收入來源
信息費的標準難介定,就是有介定,中介向司機收錢,真實的信息費無法考證。為擴大其收入,經常利用實際承運人與發(fā)貨方信息不對稱,司機賣運單給信息中介,由信息中介拿回單、協議給發(fā)貨方結款,從中收取一個墊資的費用。
信息中介為了保證他的短期利益,一般將所調車輛的聯系電話,換成不是承運司機的電話,造成再途異常的管理不透明。
只要有信息中介存在,運費無法直接支付給實際承運人,中介或調度過手資金造成腐敗,所以信息中介及調度會是渠道透明化路上的天然阻礙,也是現在“互聯網平臺+物流”平臺的最大阻礙。
2)信息中介是一種貨找車的模式
當找不到車時,存在大量的多次信息轉手,這也導致相同的資源信息被無限放大,造成貨多車少的假供應關系虛高,這也是在物流行業(yè)效率低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。
3)中介模式是一種“熟”關系
越熟的采購關系不一定是最優(yōu)的模式,現在各行各業(yè)都是一種“全渠道”采購,廣泛連接更多的陌生資源,打造一種最適合的供應關系。
如何建立一個B(廠家)-B(物流公司)-車的優(yōu)化模式,成為互聯網時代突破的關鍵,且在這個生態(tài)圈中一起共享、共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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